Description
다원공동거버넌스: 동북변강민족지역 농촌거버넌스연구
변강 민족지역의 농촌거버넌스와 국가 전체의 농촌 거버넌스는 불가분의 관계인 동시에 변강과 민족사무 거버넌스 등 다중 속성을 지니고 있어 국가 안전과 변강의 안정을 수호하는 중요한 정치적 사명을 띠고 있다.
이 책은 중국 길림성 연변조선족자치주의 조선족 특색마을 명동촌을 연구대상으로 하여 사례 연구 등 연구방법을 통해 다원적 주체의 영도 하의 변강민족 농촌거버넌스의 성과를 총화하고 변강민족 농촌거버넌스의 어려움을 종합 분석하고 진일보한 변강민족 향촌을 효과적으로 다스리는 경로를 제기하였다.
이 책은 학계에 변강민족지역 농촌거버넌스의 그림을 제공하였고 다원 공동관리의 구도 하에서의 농촌거버넌스 관련 연구의 경험표본을 풍부히 하였으며 변강민족지역 농촌선치에 유익한 사고와 참조를 제공하였다.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新时代国家治理指明了发展方向。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治理的微观基础、细胞工程,其精神内涵与国家治理现代化保持共性。乡村治理在治理价值上强调多元、合作、参与、法治、规范等多维追求,在治理目标上追求乡村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乡村治理体系现代化意味着对传统的、行政主导的一元式权威治理模式进行变革,主张在乡村治理过程中建立一个多元主体协商、合作、互补的治理体系,这一体系不仅包含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府等核心公共权威组织,也包含事实上参与乡村治理过程的内生或外来的村民自治组织、社会组织、市场组织、民间权威及广大人民群众等主体与力量,实现不同治理要素的良性互动,发挥多维主体在乡村治理中的综合效用,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形成更具包容性的乡村建设合力。
我国边疆民族地区乡村治理与国家整体乡村治理紧密关联、相互联系,同时又集边疆和民族事务治理等多重属性,承载着维护国家安全、边疆稳定的重要政治使命。充分认识我国边疆民族地区乡村治理的时代意蕴,客观分析当前我国边疆民族地区乡村治理的突出问题并进行应有逻辑转换,对于提高我国边疆民族地区乡村治理效能和治理水平,维护我国边疆民族地区乡村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具有重要的现实和长远意义。
本书以延边州明东村乡村治理的实践为个案,具体阐述以下三个问题:一是乡村治理的主体是谁?乡村治理在客观上已经进入了一个新时代,但“乡村治理的主体是谁”的问题却仍然没有标准答案。本文不是去探究绝对标准,而是尝试构建选择场域,通过对明东村的实践来为我们的命题找到相对应的答案。二是从乡村治理主体角度而言,当下乡村治理面对的困境及其影响。尽管近几年乡村治理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与城镇化的飞速发展,乡村治理也面临诸如乡村治理组织体系的结构困境、民族地区特有的人口流失及由此引发的乡村治理主体缺失、现有农地制度的制约等问题。这些问题影响着农村地区的发展,也不同程度地制约着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进程。三是,破解民族地区乡村治理困境的路径。延边地区地处东北边疆民族地区,由于民族的、地域的特殊性,乡村治理模式自然不可能千村一面、千篇一律,而是要因地制宜,因村施策。首先要进一步优化治理的多元主体,突出“一核”的同时,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多元合作治理格局,尤其要发挥好村民自治组织与社会力量的多元作用;其次,多措并举补齐乡村治理人才短板。当下制约民族地区乡村治理的最大瓶颈是人才短缺、能量不足及村庄的空心化、老龄化。出台相关人才引入政策,构建就业平台,大力支持各类人员返乡发展,尤其要加大跨国流动的农民工回引力度,最大限度地发挥返乡“农民工”的资源优势;再次,用“确权不确地”“股份合作制”等多种渠道,实现土地由集体经济组织统筹经营,以克服现有农地制度的“农户主义”弊端,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增强个体化农民与村共同体、村集体的共同利益点,将农民有效组织起来。
总而言之,在乡村基层治理中,治理有效的关键因素是治理主体。治理主体能否明确治理职能,充分发挥治理优势直接影响乡村基层治理成效。在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视域下研究乡村基层治理主体问题不仅是解决乡村发展问题的迫切需要,也是加快推进乡村现代化发展的关键一步,更是实现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要之举。
笔者多年从事东北边疆民族地区乡村社会发展与治理问题的研究课题,在边疆民族地区乡村社会经济发展和治理问题上进行了大量的田野调查。是在对边疆民族地区乡村发展和治理具备充分的认识和理解的基础上,积极进行东北边疆民族地区乡村治理问题的长期研究,并综合以往的研究成果,形成了此部著作。
本书的出版得到了我的博士导师朴今海教授的无私帮助和支持,在此由衷地表示感谢。碍于水平有限,本书纰漏和不足之处在所难免,恳请专家学者和广大读者进行批评指正。
변강 민족지역의 농촌거버넌스와 국가 전체의 농촌 거버넌스는 불가분의 관계인 동시에 변강과 민족사무 거버넌스 등 다중 속성을 지니고 있어 국가 안전과 변강의 안정을 수호하는 중요한 정치적 사명을 띠고 있다.
이 책은 중국 길림성 연변조선족자치주의 조선족 특색마을 명동촌을 연구대상으로 하여 사례 연구 등 연구방법을 통해 다원적 주체의 영도 하의 변강민족 농촌거버넌스의 성과를 총화하고 변강민족 농촌거버넌스의 어려움을 종합 분석하고 진일보한 변강민족 향촌을 효과적으로 다스리는 경로를 제기하였다.
이 책은 학계에 변강민족지역 농촌거버넌스의 그림을 제공하였고 다원 공동관리의 구도 하에서의 농촌거버넌스 관련 연구의 경험표본을 풍부히 하였으며 변강민족지역 농촌선치에 유익한 사고와 참조를 제공하였다.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新时代国家治理指明了发展方向。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治理的微观基础、细胞工程,其精神内涵与国家治理现代化保持共性。乡村治理在治理价值上强调多元、合作、参与、法治、规范等多维追求,在治理目标上追求乡村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乡村治理体系现代化意味着对传统的、行政主导的一元式权威治理模式进行变革,主张在乡村治理过程中建立一个多元主体协商、合作、互补的治理体系,这一体系不仅包含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府等核心公共权威组织,也包含事实上参与乡村治理过程的内生或外来的村民自治组织、社会组织、市场组织、民间权威及广大人民群众等主体与力量,实现不同治理要素的良性互动,发挥多维主体在乡村治理中的综合效用,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形成更具包容性的乡村建设合力。
我国边疆民族地区乡村治理与国家整体乡村治理紧密关联、相互联系,同时又集边疆和民族事务治理等多重属性,承载着维护国家安全、边疆稳定的重要政治使命。充分认识我国边疆民族地区乡村治理的时代意蕴,客观分析当前我国边疆民族地区乡村治理的突出问题并进行应有逻辑转换,对于提高我国边疆民族地区乡村治理效能和治理水平,维护我国边疆民族地区乡村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具有重要的现实和长远意义。
本书以延边州明东村乡村治理的实践为个案,具体阐述以下三个问题:一是乡村治理的主体是谁?乡村治理在客观上已经进入了一个新时代,但“乡村治理的主体是谁”的问题却仍然没有标准答案。本文不是去探究绝对标准,而是尝试构建选择场域,通过对明东村的实践来为我们的命题找到相对应的答案。二是从乡村治理主体角度而言,当下乡村治理面对的困境及其影响。尽管近几年乡村治理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与城镇化的飞速发展,乡村治理也面临诸如乡村治理组织体系的结构困境、民族地区特有的人口流失及由此引发的乡村治理主体缺失、现有农地制度的制约等问题。这些问题影响着农村地区的发展,也不同程度地制约着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进程。三是,破解民族地区乡村治理困境的路径。延边地区地处东北边疆民族地区,由于民族的、地域的特殊性,乡村治理模式自然不可能千村一面、千篇一律,而是要因地制宜,因村施策。首先要进一步优化治理的多元主体,突出“一核”的同时,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多元合作治理格局,尤其要发挥好村民自治组织与社会力量的多元作用;其次,多措并举补齐乡村治理人才短板。当下制约民族地区乡村治理的最大瓶颈是人才短缺、能量不足及村庄的空心化、老龄化。出台相关人才引入政策,构建就业平台,大力支持各类人员返乡发展,尤其要加大跨国流动的农民工回引力度,最大限度地发挥返乡“农民工”的资源优势;再次,用“确权不确地”“股份合作制”等多种渠道,实现土地由集体经济组织统筹经营,以克服现有农地制度的“农户主义”弊端,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增强个体化农民与村共同体、村集体的共同利益点,将农民有效组织起来。
总而言之,在乡村基层治理中,治理有效的关键因素是治理主体。治理主体能否明确治理职能,充分发挥治理优势直接影响乡村基层治理成效。在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视域下研究乡村基层治理主体问题不仅是解决乡村发展问题的迫切需要,也是加快推进乡村现代化发展的关键一步,更是实现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要之举。
笔者多年从事东北边疆民族地区乡村社会发展与治理问题的研究课题,在边疆民族地区乡村社会经济发展和治理问题上进行了大量的田野调查。是在对边疆民族地区乡村发展和治理具备充分的认识和理解的基础上,积极进行东北边疆民族地区乡村治理问题的长期研究,并综合以往的研究成果,形成了此部著作。
本书的出版得到了我的博士导师朴今海教授的无私帮助和支持,在此由衷地表示感谢。碍于水平有限,本书纰漏和不足之处在所难免,恳请专家学者和广大读者进行批评指正。
다원공치 : 동북변강민족지구향촌치리연구 (중국어판) (양장)
$22.00